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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1年第二批拟报备高新技术企业公示浏览数:5次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前置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1年第二批拟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备案的389家企业(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企业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科技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异议问题应清楚表述,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收到的异议,省科技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逾期或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 0791-86265355、86253496 省科技厅科技监督处 0791-86263938 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0791-86265917 地址:330000 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 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版权声明:本平台部分资源来源于互联网,仅限于行业间的公益交流和知识分享,版权属于原作者。如涉及到版权问题,请联系本平台删除处理。 |